第六十五章

第六十五章

【原文】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
        故以智治国,国之贼;
        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知此两者,亦稽式。
        常知稽式,是谓玄德。
        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
        然后乃至大顺。
【解释】
        (1)稽式:也作“楷式”,即楷模之义。道为行为举措之楷模,“亦稽式”即“亦道”或“亦几于道”。民愚君浑的社会是对“混沌”的效仿,所以说“亦稽式”。
【译文】
        古来善于以道为行为典范的统治者,通常并不促使人民多知多见,而是使人民趋于愚昧浑朴。人民之所以难以治理,就是由于他们的知见太多。所以,拿权威知见治国,那是对国家的残害,不执定什么权威知见治国,才是国家的福祥。懂得在两者之间作此选择,也就贯彻了道的原则。懂得贯彻道的原则,就体现了深得于道的玄德。玄德幽深而广泛,协同各类存在回归于道。这样就无往而不利。
【评析】
        本章是老子愚民思想的集中体现。老子认为显学成见的纷纷涌现只会引导社会日趋混乱,所以,为求社会稳定计,他主张愚民。从老子立道为最高“稽式”的前提看,这样的思想走向是不难理解的:因为道的最显著特征就是混沌无名,所以,效仿它的理想社会就是一个不鼓励过分的分化特化、不崇尚智巧的社会。从 老子所处的历史时代看,他的愚民思想可以看成是对春秋战国时期因激烈的社会动荡导致对智巧伪作的更加依赖,因对智巧伪作的更加依赖又导致社会动荡的更趋加剧这一正反馈恶性循环现实的反思。对社会激烈动荡的痛恨,对民生疾苦的深切同情,使得老子把蚂蚁与蜜蜂式的社会形态推为人间社会的理想楷模。
        我们应该看到,老子的愚民主张是兼以“浑君”相辅的。他的“夫唯不厌,是以不厌”(七十二章)的说法表明他并不认为愚民政策会是让人民感受不到统治的压迫的有效麻醉,所以,他的愚民思想与封建统治者的那种为求一己纵欲之顺畅而施行的以欺民而愚民的统治杈术不可同日而语。
        民愚、士明、君浑是老子思想中理想的社会图象。那个知常、知和、知天下、知稽式的士阶层是不待“善为道者”去明之即能自明的人,他们不是“愚之”的对象。就此而言,可以认为老子事实上主张了一种以士阶层为依托的精英政治。这个士阶层体认到“信不足,有不信”,体认到一切权威知见作为“前识”都不堪常恃,所以,他们不让国家首脑由任何权威知见所独霸。这种意义上的“不以智治国”倒可以看成是一种政治上的学术中立,或实际上的“政教分离”。综观中国历史,真正给学术思想造成毁灭性破坏的往往是统治者执定权威知见以“明民”的时期,相比之下,老子的虽主愚民却以不辞、不言、不为主为术,虽不以智治国却又主张统治者要“学不学”、“慈”的社会倒是一个可以放任人民“皆注其耳目”,其结果却适足以导向一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明士、愚民无分彼此的社会。所以,民进道而皆明,君不偏而独浑本应是老子思想的自然趋归。愚民之举是老子实在看不到人类社会除了平衡稳态之外还能有其他可行的组织方式的情况下的无奈回归。在民知大开已成自然之时却作反自然的愚民之说,是老子思想的内在矛盾。这一矛盾的内心机理是值得我们深加体会的。

版权声明:本文为delphinet原创文章,遵循 CC 4.0 BY-SA 版权协议,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cnblogs.com/delphinet/articles/8818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