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金融体系与多层次资本市场-中国的金融体系
中国的金融体系
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历史、现状及影响因素
1.1、发展历史
- 1949-1978年“大一统”
- 1949年5月五日-1949年十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出收兑旧币通令,到新中国成立时,个解放区的旧币已经基本收回,货币发行流通已经基本统一于人民币,标志着一个崭新的系统货币体系已经形成
- 1958年-1960年“大跃进”时期,金融市场出现了混乱的局面,经济盲目发展,制度多变,权力盲目下放,信用控制失败,出现许多失误
- 1992年3月10日“加强银行工作的集中统一,严格控制货币发行的决定”,以期改善金融市场的混乱层面
- “1966年10月-1967年10月文化大革命”时期,长达十年的动乱使中国金融业受到巨大的冲击
- 1977年基本恢复了银行秩序
- 1979-1983年 多元混合
- 1979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办中短期设备贷款,打破了只允许银行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的限制
- 1979年2月中国农业银行重新恢复成立
- 1979年3月将中国银行从中国人民银行中分离出去,作为国家指定的外汇专业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设立
- 1979年10月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
- 1983年9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这个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中央银行制度框架初步确立
- 1984-1993年中央银行
- 1984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为专门从事金融管理、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政府机构。新设中国工商银行
- 1986年1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
- 1986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颁布《诚实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城市信用社的发展从此步入正轨
- 1990年11月第一家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
- 1992年10月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成立;同年10月底中国证监会宣告成立
- 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布《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实施货币政策和实施金融监管的两大职能,并明确提出要把我国的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
- 1994-2003逐步改革
- 1994年三大政策性银行成立,标志着政策性银行体系基本框架建立
- 1995年金融体系法制化的一年,标志着金融监管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开始向法制化、规范化迈进
- 1998年11月 保监会宣告成立
- 1999年5月上海期货交易所正式成立
- 1999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式实施
- 2001年9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 2003年3月1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会员会成立(“一行三会”)
- 2003年12月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2007年9月划归中投)
- 2004-2011年多种经营
- 2004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正式颁布实施;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开展人民币业务
- 2004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颁布
- 2005年7月21日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 2009年10月中国创业板正式上市
- 2012年至今 现代金融
- 2014年11月17日沪港通开通
- 2016年12月5日深港通开通
- 2017年11月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
- 2018年4月8日银保监会成立,“一委一行两会”格局
- 2019年6月13日科创板正式开板
- 2019年6月17日沪伦通通航
- 2020年8月24日创业板注册开市
1.2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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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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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拆借市场
- 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专门形成中央银行后,1986年同业拆借市场开始发展,1966年1月,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再上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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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债券市场
- 1997年6月,建立了银行见债券市场。目前已成为发展最快、规模最大的资金市场,并成为央行公共市场操作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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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市场
- 2016年12月8日,上海票据市场交易所成立标志着全国统一的票价交易平台问世,为央行实施货币政策提供了一个传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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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
- 1990年11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
- 1990年12月1日深圳交易所试营业
- 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正式开业
- 1991年4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
- 1991年7月3日深圳交易所正式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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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市场
- 保险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大。中国保险市场快速发展,保险业务品种日益丰富,保险业务范围逐步扩大,保费收入较快增长。保险市场的发展在保障经济、稳定社会、造福人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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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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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3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是依法进行外汇管理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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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4月,中国外汇交易系统启动运营,全国统一、规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正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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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21日,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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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交易中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插接中心(简称交易中心)于1994年4月18日成立,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发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率(Shibor)、贷款基础利率(LPR)、人民币参考汇率,CFETS人民币汇率指数等
- 外汇交易中心
- 银行间债券交易中心
- 同业拆借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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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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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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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宏观经济运行
- 国内生产总值
- 经济周期
- 通货膨胀与利率
- 汇率
- 国际资本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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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宏观经济政策
- 货币政策(发钱)
- 收入政策*(分配)
- 财政政策(挣、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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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际经济环境
- 经济全球化
- 放松与加强管制的交易
- 世界货币制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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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因素
- 完备的金融法律
- 高效的执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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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场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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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因素
- 信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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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心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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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质或管理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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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因素
- 文化因素
- 人口因素
- ……
二、金融中介机构体系构成、业务、行业情况
2.1构成
- 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多层次的金融中介机构体系,拥有以中央银行为主导、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包括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跨国银行、农村信用社在内的多层次银行机构体系;拥有以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为主,以各类投资咨询中介、信托机构为辅的多元投资中介体系;拥有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以及提供多种多样保险服务的保险中介体系
2.2业务、行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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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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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业务(借出资金)
- 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 买卖政府证券、金融债券
- 同业拆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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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业务(借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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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公共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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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金融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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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拆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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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资金
- 股本金
- 储备金
- 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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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业务
- 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 办理国内外结算
- 从事银行卡业务
- 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 代理买卖外汇
- 提供保管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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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
- 1.证券经纪
- 2.证券投资咨询
-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 4.证券承销与保荐
- 5.证券融资融券
- 6.证券做市交易
- 7.证券自营
- 8.其他证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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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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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业务
- 人寿保险
- 健康保险
- 意外伤害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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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业务
- 财产损失保险
- 责任保险
- 信用保险
- 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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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的行业基本情况
3.1、银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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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 银行业在我国是指人国人民银行、监管机构、自律组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共存款的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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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几次改革,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中央银行、银行业监管机构、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为主体的银行体系
3.2、证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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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 证券业指从事证券发行和交易服务的专门行业,是证券市场的基本正常要素之一,主要由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及金融机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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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
- 通过为企业发展筹集巨额资金进行资源分配
- 促进众多公司以重组方式发展壮大
- 提供不同的投资工具,有助于金融服务业的发展
- 随着日益加强的国际合作和对外开发,证券业为外资再中国的投资提供了一个新渠道
3.3、保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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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 保险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业务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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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按照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
- 按照与投保人有无直接法律关系,保险可分为原保险和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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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业的相关机构
- 中国银保监会。2018年4月8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承担全国商业保险市场的监管职能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于2001年2月23日,是经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同意,并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的中国保险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是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的法人
- 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即销售保险合约提供风险保障的公司,包括人寿保险与财产保险公司两大类
3.4、信托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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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对信托人的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信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委托人,由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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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财产既包括有形财产,又包括无形财产,甚至一些或然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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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托财产的性质为标准,信托业务可分为:
- 金钱信托
- 动产信托
- 不动产信托
- 有价证券信托
- 金钱债权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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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 相关的法规的滞后性与外部环境趋于完善并存
- 传统业务的局限性与信托品种不断创新并存
- 总量规模的控制性与型托机构的相对稀缺性并存
- 分页管理的专业性与信托业务多元化并存
四、我国金融市场的监管架构 “一委一行两会”
2018年3月13日,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机构改革方案,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至此,“一行三会”成为历史,“一委一行两会”形成新的监管格局。
各自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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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金稳委)
-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审议金融业改革发展重大规划;统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协调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相关事项,统筹协调金融监管重大事项,协调金融政策与相关财产政策、产业政策等;分析研判国际国内金融形式,做好国际金融风险应对,研究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重大政策;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对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业务监督和履职问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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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央行)
- 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制度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同时承担一定的金融服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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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
- 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进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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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
- 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基金关机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辖区范围内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案件
五、*金融服务实体实体经济的要求
所谓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实质就是有效发挥其媒介资源配置的功能
- 实体经济是指物质的、精神的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
- 虚拟经济简单地说,狭义的虚拟经济就是直接以钱生钱的活动,与实体经济相对应
要求
- 关注微小企业
- 控制金融风险
六、中央银行的业务(资产负债表)和主要职能
中央银行的业务(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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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 国外资产
- 对政府债权
- 对其他存款公司债权
- 对其他金融性公司债权
- 对非金融性部门债权
-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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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
- 储备货币
- 不计入储备货币的金融性公司存款
- 发行债券
- 外国负债
- 政府存款
- 自有资金
- 其他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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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业务
- 再贴现业务
- 黄金与外汇储备
- 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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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业务
- 货币发行
- 代理国库和吸收财政性存款
- 集中管理存款准备金
- 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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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业务
- 资金清算业务
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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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的银行
- 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发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权,统一全国货币发行,并通过调控货币流通,稳定币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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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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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是银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是商业银行的银行,即主要同商业银行发生业务关系,集中商业银行的准备金并对他们提供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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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的职责
- (1):集中保管存款准备金
- (2):充当最后贷款人(对商业银行发放贷款)
- (3):主持全国银行间清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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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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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是政府的银行。政府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代表国家贯彻执行金融政策,代为管理财政收支,为国家提供各种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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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具职能包括
- 代理国库收支
- 代理国家债券发行
- 对政府提供信贷
- 代表政府管理金融活动
- 制度、发布并监督执行有关金融监管和业务的命令及规章,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
- 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 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活动进行国际金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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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金融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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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银行作为管理金融的银行,职责是
- 拟定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战略规格,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参与评估重大金融并购活动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促进金融业有序开放
- 实施外汇管理,负责对国际金融市场的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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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存款准备金与货币乘数
存款准备金的概念
- 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的,再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存款准备金制度的初始意义在于保证商业银行的支付和清算,之后逐渐演变成中央银行调控货币供应量的政策工具
货币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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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乘数(m)货币供应量M/基础货币B(C+D)/(C+R)==1/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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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供应量M=流通现金C+存款货币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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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货币B=存款准备金R+流通现金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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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额准备金E
- m=(c+d)/(c+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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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公式:m=(Ro+1)/(Rd+Re+Ro),Rd、Re、Ro分别表示法定准备金率、超额准备金率、先进比例
八、货币政策与货币政策工具
8.1、货币政策的概念、措施及目标
- 货币政策的概念
- 货币政策是指政府或中央银行为影响经济活动所采取的措施,尤指控制货币供给以及调整控制利率的各项措施。货币政策是政府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中央银行通过采用存款准备金制度、再贴现政策、公开市场业务等货币政策手段调控货币供应量吗,从而实现发展经济、稳定货币的政策目标
- 货币政策的措施
- 控制货币发行
- 控制和调节对政府的贷款
- 推行公开市场业务
- 改变存款准备金
- 调整再贴现率
- 选择性信用管制
- 直接信用管制
- 常备借贷便利
- 货币政策的目标
- 稳定物价
- 充分就业
- 促进经济增长
- 平衡国际收支
- 金融稳定
- 货币政策的操作目标和中介目标
- 货币政策操作目标是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能够直接影响或控制目标变量
- 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是中央银行为了实现货币政策的终极目标而设置的可供观察和调整的指标
8.2、货币政策工具的概念及作用原理
- 常规工具
1.1 存款准备金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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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准备金率政策主要内容
- 规定准备金计提的基础
- 规定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 规定存款准备金的构成
- 规定存款准备金提取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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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准备金率作用于经济的途径
- 对货币乘数的影响
- 对超额准备金的影响
- 宣誓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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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准备金率政策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优点
- 中央银行具有完全的自主权,在大三货币政策中最易实施
- 对货币供应量的作用迅速,一旦确定,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必须立即执行
- 对松紧信用较公平,一旦变动,能同时影响所有的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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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准备金率政策作为货币政策工具的缺点
- 作用猛烈,缺乏弹性,不宜作为中央银行日常调控货币供给的工具,因此其有固定化的倾向
- 政策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受超额准备金的影响
1.2 再贴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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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贴现政策的主要内容
- 调整再贴现率,影响商业银行借贷中央银行资金的成本
- 规定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的资格,即对再贴现的票据种类和申请机构区别对待,或抑制或扶持,以影响金融机构借入资金的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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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贴现作用于经济的途径
- 借款成本效果
- 宣誓效果
- 结构调节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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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贴现的优点
- 有利于中央银行发挥最后贷款人的作用
- 比存款准备金的调整更机动、灵活,可调节总量,还可以调节结构
- 以票据融资,风险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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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贴现的主要缺点
- 再贴现的主动权在商业银行,而不再中央银行
1.3 公开市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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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市场操作作用与经济的途径
- 通过影响利率来影响经济
- 通过影响银行存款准备金来影响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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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市场操作的优点
- 主动权在中央银行,不像再贴现那样被动
- 富有弹性,可对货币进行微调,也可大调,但不会像存款准备金那样作用猛烈
- 中央银行买卖证券可同时交叉进行,故很容易逆向修正货币政策,可以连续进行,能补充存款准备金、再贴现这两个非连续性政策工具实施前后的效果不足
- 根据证券市场供求波动,主动买卖证券,可以起稳定证券市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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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市场操作的主要缺点
- 从政策实施到影响最终目标,时滞较长
- 干扰其实施效果的因素比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多,往往带来政策效果的不确定性
- 选择性工具
- 消费者信用控制
- 证券市场信用控制
- 不动产信用控制
- 直接信用控制工具
- 简介信用控制工具
- 新工具
- 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LO)
- 常备借贷便利(SLF)
- 中期借贷便利(MLF)
- 低价补充贷款(PSL)
- 临时流动性便利(TLF)
- 临时准备金动用安排(CRA)
- 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MLF)
8.3、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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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是指货币当局从运用一定的货币政策工具到达到其预期的最终目标所经过的途径或具体过程
1.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的一般过程
- 1.1货币政策工具
- 1.2操作目标
- 1.3中介目标
- 1.4最终目标
2.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的渠道(投资、消费、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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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传统的利率渠道
- 当中央银行采取扩张性货币政策时,货币供应量的增加会降低利率,借贷成本下降,进而会促使企业增加投资支出和消费者增加对耐用品的消费支出
- 投资和消费的增加会引起社会总需求嗯的增加,从而导致总产出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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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信贷渠道
- 当中央银行采取紧缩性货币政策时,银行体系的准备金减少,银行的可贷资金减少,贷款随之下降。依赖银行贷款的企业不得不减少投资支出,最终是产出下降,反之则作用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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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资产价格渠道
- 基于托宾Q理论的“托宾效应”
- 莫迪利安尼的“消费财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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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汇率渠道
- 如果货币工艺量增加,会导致本国的利率下降,从而对本国货币的需求也将下降,由此影响本国货币的贬值,使净出口增加,商品需求增加,最终导致总产出的增加
九、我国金融业进一步对外开放的背景和主要政策措施
背景
- 2018年4月,博鳌论坛,“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
措施
- 允许境外投资者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股份超过25%